问题 | 法律上有借条如何合法追讨欠款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法律规定持有借据却拒绝偿还借款时,应向借款人发出催促还款通知并积极进行协商,如仍旧无法归还借款,可在三年内准备相关所需文件,如具有司法效率的借条以及其他可以确认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有效材料,然后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定借款人归还欠款;
若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借款人仍然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在两年内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法院在接到申请人的执行申请之后,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被申请人(即欠款人)名下所有的房地产、轿车、股票及储蓄账户进行彻底调查与核实。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申请人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却依然表明其无意履行债务,则可能构成“故意抗拒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 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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