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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误写成欠条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对已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据类文书与借贷合同相比,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无二致。
借据与欠据这两种相对常见的法律文书之间的区别在于还款期限的具体规定和法律保护的法定实效期的长短:
若相关借据规定了还款期限,则该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第三年,即存续诉讼实效期长达三年;
如未设定还款期限,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责任,且若对方未能及时偿还,仍享有从超出三年的时间起算为三年的法律保护权益。
另一方面,对于同样没有具体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据类型,虽然法律规定在三年内应作为有效的诉讼时效予以保护,但当出借方发现自己对此等错误进行了文字表达后,可通过与借款人协商的方式将低下确认的欠据转化为具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借贷合同。
此外,仍可就没有设定还款期限的欠据进行追讨和转化处理。
假如借款方不愿将原有的欠据改为借贷合同形式,出借方可与之共同商定一个还款期限以防借据过诉讼时效。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处理方式只适用于在还款期限到期之前,而非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因此只有在承诺还款期限到期后,此种保护措施才能在法定实效期内维持合法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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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