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欠我一千多块钱不还把我拉黑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欠债未还且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的情况处理方式包括以下几点:
1.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若对方向法庭表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人可索求强制执行的权利; 2.根据法律规定,所有尚未清偿的债务均应得到偿付; 3.在短期内无法全部偿还债务时,经过债权方当事人的同意或通过人民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选择分批次进行偿还; 4.如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但却无视法定义务者,法院有权通过审判实施强制手段令其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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