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还不上联系不到我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出现欠款未偿还且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形,债主则有权直接将借款人诉诸于法律以追索相关款项;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债主应该前往借款人原本的居住地或者提供财务支配权的地方的法院提起诉讼。
只要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并且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立案受理标准,那么人民法院便会启动立案程序进行处理。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即使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通常也只能采用送达张贴公告的方式召唤当事人出庭应诉。 公告发布的截止日期之后,如果被告仍然未能露面,那么法院经过审理后若能认定借贷关系明确,便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判决生效固然可能导致被告仍旧下落不明,然而只要债权方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依然有能力对被告的房产等资产进行拍卖,从而实现对债权的还清或部分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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