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如何起诉费用多少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要起诉的,则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当递交到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所需要的费用应当根据诉讼请求的数额,按照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法定比例计算。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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