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的事实与理由该怎么写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欠钱不还的事实与理由应当如实写清。
具体包括: 1.借款日期; 2.借款金额; 3.约定利息; 4.事实和理由是什么,例如借钱给被告某某多少金额,约定还款日期后被告同意承受,并当场向原告出具借条或欠条一份,原告也表示同意。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欠款,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欠钱不还主要还是根据事实写,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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