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板欠我两千块钱一直拖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同时,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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