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对方借钱不还的诉讼材料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证据;
2、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递交的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人民法院受理后,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 3、判决书生效后,等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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