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跑路下路不明如何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根本不需要欠款人下落,只要能证明欠款人是谁,法院就可以公告送达开庭通知。公告期满他来不来开庭不重要,法院会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照样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冻结划扣名下所有银行账户,拍卖名下所有财产以及列入失信人黑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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