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产生的欠债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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