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不还人跑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欠款不还人跑了的处理方法: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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