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公司债务如何认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公司债务:若在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过程中产生,比如公司经营所得用于家庭日常开销、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等,这种情况下,该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为这种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紧密相关,是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 2.若公司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公司经营所负,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例如一方私自借款用于扩大自己在公司的业务,但收益并未用于家庭,一般就认定为个人债务。 3.婚前一方设立的公司,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 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像用于支付夫妻共同生活的大额开支等。 4.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个人承担。 总之,离婚时公司债务认定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债务产生原因、用途及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系夫妻,小朱婚前设立公司,婚后公司产生债务。小朱称借款用于公司业务拓展,收益未用于家庭;小李则认为部分款项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双方就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离婚时对债务承担问题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借款用于公司经营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根据相关规定,该债务应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清偿责任。 2、若能证实部分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等夫妻共同生活范畴,那么这部分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3、鉴于该公司是小朱婚前设立,若无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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