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了丈夫的债务还要妻子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后,丈夫的债务是否由妻子承担,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 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比如,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像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偿还共同房贷等,这些都是用于维持家庭正常运转的支出,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一同偿还。 2.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担责: 如果债务是丈夫个人债务,妻子则无需承担。 例如,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就属于丈夫个人债务。 总之,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和用途判断妻子是否担责。 若对债务性质存争议,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明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债权人要求小丽偿还小朱在婚姻期间所欠债务。争议点在于这些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小丽认为部分债务是小朱个人行为产生,不应由她承担。 案情分析: 1、若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等用于维持家庭运转支出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若债务是小朱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此为小朱个人债务,小丽无需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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