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归男方承担女方需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债务的承担与否得依据债务的性质去判别。
假如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双方都得担负起清偿的责任。 像那些用于夫妻一同生活,像是购置住房的房贷、购置车辆的车贷等这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去偿还。 要是债务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上,那么女方就不需要去承担。 然而,倘若后来经过认定,该债务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那女方就有责任去承担相应的份额。 在离婚这个过程中,双方一定要清楚地明确债务的性质以及承担的方式,并且要在离婚协议里把这些约定好。 要是双方没办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总之,对待离婚债务的承担问题,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证据为基础,来准确地确定离婚债务的承担方,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于债务承担产生争议。小朱主张购置车辆的车贷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小李共同偿还;小李则认为此车贷主要是小朱个人使用车辆产生,不应算共同债务。双方协商不成,小朱遂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若该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家庭出行、共同经营等,那么车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朱和小李都有义务偿还。 2、若经认定,该车主要供小朱个人使用,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那么此车贷为小朱个人债务,小李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具体应以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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