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借贷离婚后另一方要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倘若夫妻中的一方借了钱,可要是这笔钱没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之后,另一方是不需要去偿还的。
不过,要是这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已经离了婚,另一方也得担负起连带偿还的责任。 要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就看这债务到底是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又或者是不是被用在了夫妻的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的生产经营上面。 要是借款很明确是用于一方的个人事务,并且另一方没有参与其中,也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好处,一般来说就不属于共同债务。 然而,在实际的情况里,对于债务性质的认定是比较复杂的,得依据具体的情形,再结合相关的证据来进行确定。 倘若对某一具体债务的性质产生了争议,那就可以通过诉讼这类的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胡起诉小朱要求偿还其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款。争议点在于该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是否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小朱称借款用于个人事务,小丽未参与也未获益。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借款明确用于个人事务,且小丽未参与、未获益,该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小丽无需偿还。 2、若小胡有证据表明该债务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产生,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那么即便离婚,小丽也可能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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