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帮妻子还的账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之后,为妻子偿还的那部分钱款,通常是不可以要回来的。
其原因在于,夫妻共同债务本就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一方进行了偿还之后,不能再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离婚后,其中一方替另一方偿还了这部分债务,就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 2.要是该债务属于妻子的个人债务,然而在离婚的时候并没有约定由妻子个人来承担,你帮她偿还了这笔债务之后,是有权向妻子进行追偿的。 但在追偿的过程中,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据,用以证明该债务确实是妻子的个人债务,并且你已经实际完成了偿还行为。 例如,有借款合同明确表明借款是妻子个人的债务,或者有其他确凿的证据能证明这一点。 3.另外,还需要对诉讼时效等相关问题加以考虑。 一般来说,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这个时间是从债务应当履行的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的。 倘若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么就很有可能面临无法胜诉的风险。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帮妻子偿还的债务,必须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起诉,否则即使你有充分的理由,也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总之,在面对是否能够要回帮妻子偿还的债务这个问题时,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自身对于法律方面的事宜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最好是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朱帮小丽偿还了部分债务。争议点在于小朱能否向小丽要回这笔代偿款,涉及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小丽个人债务,以及诉讼时效问题。 案情分析: 1、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按规定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小朱偿还后不能向小丽追偿,因这是夫妻共同的偿债责任。 2、若债务是小丽个人债务且离婚时未约定由其个人承担,小朱代偿后有权追偿,但需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性质及代偿事实。 3、要考虑诉讼时效,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算三年,超时效起诉可能无法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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