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已离婚还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离婚后并非都得一起承担债务。
在离婚这个节点上,那些原本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背负的债务,肯定得共同去偿还。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那就先由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怎么清偿;要是协议达不成一致,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倘若这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有的债务,并且也没有用在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当中,那么在离婚之后,就应该由债务人自己来承担,另一方没有义务一起偿还。 然而,要是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所背负的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进行生产经营,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才产生的,那么这样的债务依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之后双方依然需要共同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对于债务承担存在争议。有部分债务是婚姻期间为生活所负,还有小朱婚前债务,且离婚时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此外,小胡称借钱给小朱用于其和小李共同生意,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小李不认可。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姻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也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小朱婚前债务,若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应由小朱自行承担。 3、若小胡能证明借款用于小朱和小李共同生意,此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二人需共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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