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被执行人可以撤销其中一个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夫妻成为被执行人时,不能仅仅撤销其中一方的相关情况。
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 只有在能够确切证明该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时,才可以不要求另一方承担。 倘若该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双方都有还款的责任,不能单方面撤销其中一方的义务。 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会根据具体的情形来进行处理。 像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着重对有履行能力的一方加大执行的力度,以确保债务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 要确定具体的处理方式,必须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所掌握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的综合判断。 只有这样,才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做出公正、合理的处理决定,既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成为被执行人。小朱主张撤销自己相关执行情况,认为债务是小李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产生争议,执行过程中还涉及小朱有无履行能力问题。 案情分析: 1、若不能确切证明债务为小李个人债务,按照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的原则,小朱不能单方面撤销自己的执行义务。 2、若小朱确实无履行债务能力,可对执行措施调整或变更,着重对有履行能力的小李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债务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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