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父母借钱离婚算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向父母借钱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这类情况时,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将其认定为共同债务。
要是借款的用途明确是用于个人的消费以及其他非家庭共同的事宜,一般就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判断的重点就在于借款的具体用途方面。 倘若借款是用来购置那种家庭共同使用的资产,像房产之类的,又或者是用于家庭日常的开支等这些共同的事务,即便借款的形式是向父母借的,也应该把它当作共同债务来看待。 可是,如果借款仅仅是用于一方的个人消费,像是购买奢侈品,或者是用于个人的投资等与家庭没有关系的行为,在离婚的时候,这个借款就不应该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而是由借款的那一方个人来承担。 总而言之,必须依据借款的实际用途去确定它是否为共同债务,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在离婚等情况下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后,小朱向自己父母借款。小朱称借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小李却认为小朱是用于购买个人奢侈品。后两人感情破裂闹离婚,争议焦点在于该笔向父母的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借款确实用于购买家庭住房,此为家庭共同生活所需,即便借款对象是其父母,依据相关规定,该借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需共同承担。 2、若小李能证实小朱借款是用于购买个人奢侈品,属于个人消费且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那么此借款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而应由小朱个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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