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是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涵盖以下这些方面:
其一,倘若夫妻双方一同在借款凭证等上面签名,那么所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二,要是夫妻中的一方在事后对债务表示认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体现出共同意思表示,像口头答应等,这样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其三,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而背负的债务,比如购买日常家用物品,像柴米油盐等,又或者支付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四,然而,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背负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不过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的来说,要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就必须把债务的形成时间、具体用途等各个因素都综合起来进行仔细考量,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到底该不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这些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柴米油盐等,借条上只有小朱的签名。之后小朱无力偿还,小胡要求小李共同偿还。小李称借条无自己签名不应承担,小胡则认为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 案情分析: 1、此债务虽然只有小朱签名,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根据相关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背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小胡能证明借款用途为家庭日常开销,所以小李应与小朱共同承担此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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