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有债务离婚后女方用偿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男方自身的个人债务,理所应当由男方自己去偿还。
在离婚之后,女方是没有义务去承担这些债务的。 然而,如果这个债务是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是在共同经营的过程中产生的,那么女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份额。 判断的关键标准主要就是看这个债务的用途,到底跟夫妻的共同生活或者经营有没有关系。 比如说,男方因为生意方面的需要而欠下的债务,并且这些债务是用于生意的经营活动的,这样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就必须要一起偿还。 但要是男方因为自己去赌博而欠下的债务,那这就只是他个人的债务了,女方根本就不需要去偿还。 总而言之,一定要依据债务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准确地确定女方到底需不需要承担偿还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小朱有一些债务,小胡作为债权人要求小李共同偿还。小朱称债务是用于生意经营,小李则认为自己不知情且未参与,不应偿还。小朱提供了一些证据表明债务与生意有关,但小李指出部分证据存在疑点。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的债务确实用于生意经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条件,小李应承担相应份额。 2、若小朱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债务用于生意经营,按照常理该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小李无需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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