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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判不离后对方的债务需要偿还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起诉离婚且判决不离后,对于对方的债务,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是否需要进行偿还。
倘若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判决尚未作出离婚的结果,双方依然得共同承担偿还的责任。
像那些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比如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或者是为了共同经营生意而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该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背负的债务,并且这些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
那么在判决不离之后,另一方是无需对该债务承担偿还义务的。
总之,关键就在于要分清债务的性质,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准确地确定在起诉离婚判决不离之后,是否需要对该债务进行偿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关系不和,小朱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不离。之后,小胡拿着一张借条找到小朱,称小李在婚姻期间向他借了钱。小朱认为这是小李个人债务,自己不应偿还,因为借条显示金额远超家庭日常所需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小李则称这是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若小胡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购置生活用品或子女教育等,或用于共同经营生意,那属于共同债务,小朱需偿还。
2、若小胡无法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家庭共同事务,仅为小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所借,那属于小李个人债务,小朱无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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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4: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