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两个共同签字的借款有效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之后要是借款合同有双方共同签字,那此借款一般是有效的。
借款合同体现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愿,并且经由双方签字予以确认,这完全符合合同成立所需要的条件。 即便夫妻已经离婚,这类借款依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去偿还。 这里有个前提,那就是除非在借款的时候,双方明确约定该借款仅仅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又或者债权人清楚地知道此借款只是用于一方的个人事务。 倘若债权人要求夫妻双方一起偿还借款,那么双方都不能以已经离婚作为理由而拒绝偿还。 其中一方偿还了借款之后,是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向另一方进行追偿的。 总而言之,离婚这件事并不会对有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的有效性产生影响,双方依旧需要共同承担还款的责任。 无论是在法律层面还是实际生活中,都要明确这一原则,以避免因离婚而引发的债务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与债权人小胡签订借款合同,金额为10万元,小朱和小李都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之后小胡要求小朱和小李共同偿还借款,小李认为已离婚不应偿还。小朱偿还借款后向小李追偿,小李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借款合同有小朱和小李共同签字,体现双方真实意愿,符合合同成立条件,借款有效。 2、虽已离婚,但无证据表明借款为小朱个人债务且债权人小胡不知是小朱个人事务,所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偿还。 3、小朱偿还后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可向小李追偿,小李拒绝无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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