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所有债务是夫妻共同的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原则上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定情况,这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如下: 夫妻一方在婚前就已经产生的债务,这部分债务是其个人的,与婚后的婚姻生活无关。 倘若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就擅自去资助那些没有扶养义务的人,由此所背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 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给一个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的朋友提供大量资金支持,产生的债务就由这方独自承担。 要是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去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并且其所得收入确实没有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这样产生的债务同样是个人债务。 例如,一方偷偷筹集资金开了一家店,经营所得都用于自己的其他消费,而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这部分债务就只由这一方负责。 对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与之相关的债务也应由接受该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 比如,遗嘱中写明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因该房产产生的债务就由这一方承担。 夫妻双方通过合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应由某一方承担的债务,自然就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综上所述,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婚内的所有债务都是夫妻共同的,而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准确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婚前就有债务,婚后小胡来找小朱借钱,小朱未经小李同意就借给了小胡。并且小朱还未经小李同意独自筹资开了家店,经营收入未用于家庭。后小丽来找小朱索要因遗嘱归小朱房产的相关债务。小李认为这些都是小朱个人债务,小朱不同意。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与婚后的婚姻生活无关。 2、小朱未经小李同意借给无扶养义务的小胡钱,这产生的债务是小朱个人债务。 3、小朱未经同意独自筹资开店且收入未用于家庭,产生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4、遗嘱明确归小朱的房产相关债务应由小朱个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