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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债权可以分割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之时,债权通常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债权在夫妻关系中属于共同财产的范畴,所以在离婚这一环节,是应当对其进行分割处理的。
倘若债权的情况十分明确,并且夫妻双方对此也没有任何争议,那么就可以直接依照事先的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割。
比如说,倘若某一方享有债权,那么就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与之相应的折价款。
然而,要是债权存在争议的话,那就首先需要确定该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其归属问题。
这就需要通过诉讼等一系列法律途径来解决债权的归属事宜,只有在明确了债权的归属之后,才能够进行后续的分割工作。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债权,像是专属债权,像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这类情况,一般是不会进行分割的。
总之,在离婚时对于债权的分割,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夫妻双方的意愿来最终确定如何进行分割,以确保分割过程的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债权,对于大部分债权情况明确且无争议,但有一笔债权,小胡欠他们钱,小朱认为自己在追讨过程中付出更多,应多分得,小李不同意,认为应平分。此外还有一笔小丽欠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案情分析:

1、对于无争议债权,可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分割,如一方享有债权应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
2、对于小胡所欠有争议的债权,需先确定真实性、合法性和归属,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后才能分割。
3、小丽所欠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专属债权,不应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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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9: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