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还债离婚能要求返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产生的债务,在离婚的时候通常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一般情况下不能只让一方单独返还。
这是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经济生活是相互关联的。 如果某笔债务确实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自然也不存在返还的问题。 判断一笔债务到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其关键就在于看这笔债务是否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等方面。 比如说,用于家庭的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等,或者是购置共同的财产,像买房子、车子等,这类情况通常就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而如果只是用于一方的个人消费,比如一方独自去旅游、买奢侈品等,或者是用于非法活动,像赌博等,一般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对于债务性质的认定以及分担问题,是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加以证明的。 如果双方对债务的性质存在争议,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由法院来进行认定和处理。 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实际情况,来做出合理的判断和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产生了债务。离婚时小朱认为所有债务都应由小李单独返还,小李不同意。小朱称债务是小李的个人消费所致,如独自旅游、购买奢侈品等,小李则表示这些消费是为了家庭共同经营的业务招待需要,双方僵持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债务是小李个人消费产生,如独自旅游、购买奢侈品且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无关,则为小李个人债务,小李单独承担。 2、若小李能提供证据表明这些消费是为家庭共同经营的业务招待需要,属于用于共同经营,应为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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