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会分割一人一半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情境中,夫妻共同债务通常会由双方共同承担,大致的原则就是一人承担一半。
不过,具体该如何分割,这得依据债务的性质以及用途等诸多因素来确定。 首先来说,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像是一家人的日常开销、购置家庭大件物品等,或者是用于共同经营生意的,那这类债务通常就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自然就需要由双方一起偿还。 然而,要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欠下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比如他去大肆投资一些与家庭生活无关的项目等。 这种情况下,除非债权人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这个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才欠下的,否则的话,就不能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该由举债的那一方自己来偿还。 总之,离婚之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并不是简单地就一刀切为一人一半,而是要综合考虑各种实际情况,仔细地进行判断和妥善地处理,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小朱提出有一笔债务需共同承担,但小李不认同。该债务是小朱以个人名义投资一个与家庭生活无关项目所欠。小朱称投资也是为家庭好,但无证据。小朱认为按共同债务一人一半,小李觉得不应由自己承担。 案情分析: 1、若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则为共同债务。但此债务是小朱个人投资且与家庭生活无关项目所欠,无证据表明与家庭有关。 2、按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应由小李承担,而应由小朱个人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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