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债务可以被执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债务的执行情况需具体分析。
首先,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夫妻已经离婚,双方依然有义务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意味着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执行债务。 比如,夫妻共同购买房产时向银行贷款,此贷款即为共同债务。 离婚后,银行可以向男方或女方任何一方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双方都不能以离婚为由拒绝偿还。 其次,若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通常情况下只能执行债务人的个人财产。 并且,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依然可以向债务人执行。 例如,丈夫因沉迷赌博而欠下债务,这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对丈夫的个人财产进行执行,妻子无需承担该债务。 总之,判断离婚后的债务是否可被执行,关键在于明确债务的性质。 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负责;是个人债务,则仅能执行债务人的个人财产。 只有清晰地分辨债务性质,才能准确地确定债务是否可以被执行,避免出现纠纷和误解。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被债权人小胡追债。小朱称此债务为小李的个人债务,是小李在婚姻期间因个人投资失败所欠,自己不应偿还。小胡则认为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小李投资所得部分用于家庭支出。于是小胡将小朱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债务。 案情分析: 1、若小胡能证明小李投资所得用于家庭,那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朱不能以离婚为由拒绝偿还,小胡有权要求小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若小胡无法证明,那此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小李个人债务,小朱无需承担,小胡只能执行小李的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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