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父母借钱属于子女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婚姻存续期间,父母所借的钱一般不属于子女的共同债务。
倘若父母清晰地表明借款是专门用于子女的个人事务,像子女的个人日常消费,或者是医疗方面的支出等,并且子女也没有参与到借款的决策过程中,也没有使用这笔借款,那么这种债务就应当被认定为是父母的个人债务,子女是没有义务去承担的。 然而,要是借款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比如购买家庭居住的房屋,或者是开展家庭的生意等这类情况,那么此债务就可以被看作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子女就需要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 总之,判断是否属于子女共同债务,需要依据借款的具体用途以及子女是否参与到借款相关的事宜等多种因素来进行综合考量。 只有全面地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准确地确定子女是否需要对父母的借款承担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的父母向小胡借款,小朱父母称借款用于小朱的医疗支出。小朱表示自己未参与借款决策且未使用借款。但小胡认为这属于小朱和小李的共同债务,要求他们偿还,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父母借款明确用于子女个人事务,子女未参与借款决策且未使用借款,应为父母个人债务,所以小朱和小李不应承担此债务。 2、小胡要求小朱和小李偿还债务缺乏依据,没有考虑到借款用途为小朱个人事务以及小朱未参与借款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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