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的工资算共同财产吗可以执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婚姻关系持续的这段时间里,其中一方的工资理所当然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涉及到执行方面的问题时,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法院有权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执行,这里面就包括老婆的工资。 通过执行老婆的工资来偿还共同债务,这是为了保障债务的妥善处理。 不过,在执行过程中,必须要保障另一方的基本生活需求,通常会留出足够的生活费用,以确保其正常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然而,如果该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而仅仅是老婆的个人债务,那么法院就不能执行老婆的工资了,只能对她个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 总之,判断是否可以执行老婆的工资,其关键就在于所涉及的债务的性质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保障另一方生活的前提下可以执行老婆的工资;如果是个人债务,就只能执行她个人名下的财产,而不能涉及到她作为夫妻一方所享有的工资等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欠下债务,债权人小胡向法院申请执行。小朱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胡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执行小李的工资。但小李认为此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不应执行自己工资,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胡能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保障小李基本生活需求前提下,法院可执行小李工资以偿还债务。 2、若小胡无法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只能执行小朱个人名下财产,小李工资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不能被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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