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俩欠债离婚后怎么解决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了,双方依然有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的义务。
债权人有权利向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全部债务,当其中一方完成偿还后,依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能够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比如,在日常生活中,像房贷这种常见的债务,通常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都得一起还。 如果债权人找丈夫要了全部房贷款,丈夫还完后,就可以按照离婚时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向妻子去要回她应该承担的那部分。 2.要是这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由欠债的那一方独自承担偿还的责任,另一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不过要特别注意,认定为个人债务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像这个债务没有用在家庭的共同生活当中等情况。 比如说,丈夫在外面私自借的赌债,就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一起还。 只有符合这些规定的债务,才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欠债方个人负责偿还。 3.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双方应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明确债务的承担方式。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一致,那就可以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决。 无论是哪种方式,都一定要把债务处理好,不能让债务问题变得复杂,避免给双方以及债权人带来一些本可以避免的损失。 比如,在分割财产的同时,要把债务的承担也清晰地划分清楚,这样才能让离婚过程更加顺利,也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原是夫妻,离婚时未协商好债务承担方式。小朱有一笔债务,债权人小胡向小朱追讨时,小朱称是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小李分担,小李则认为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不应偿还。小朱称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小李称毫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按照法律规定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李有共同偿还责任,小朱偿还后可依约定或判决向小李追偿。 2、若小朱无法证明债务用于家庭,按照规定这属于小朱个人债务,小朱需独自承担偿还责任,小李无需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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