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要负责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当中的一方所背负的个人债务,通常是由这一方自己来承担的,而另一方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不过,要是这债务是用于夫妻一起的生活开销,像是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或者是用于共同的经营活动,比如一起开店铺、搞生意等,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背负的债务,那么这样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另一方就必须要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比如说,一方为了满足家庭的日常开销而向别人借的钱,这明显就是与夫妻共同生活相关的债务;再或者是夫妻双方一起决定去投资某个项目而背负的债务,这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判断债务的性质,关键就在于这个债务到底是不是与夫妻的共同生活、经营有关系,以及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要是不能很清楚地确定债务的性质,那可能就需要通过打官司这类的法律途径来最终确定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在未经小李同意的情况下,向小胡借了一笔钱。小朱称是为了家庭生活开销,但小李表示对此毫不知情且不承认是夫妻共同债务。小胡因未收到还款,将小朱和小李一同告上法庭,争议焦点为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借款确实用于家庭生活开销,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等,那么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李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若小朱无法证明借款与家庭生活、经营有关且无小李共同意思表示,那么此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小李无需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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