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时男方借债要女方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一同去偿还的。
倘若这债务是用于夫妻一起的生活,像是购买家庭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或者是用于共同经营生意,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女方就有责任承担还款的义务。 可是,如果这债务明确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就比如男方因为去赌博、吸毒这类属于个人的违法活动而借的钱,这种情况下,女方就不需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要判断债务的性质,得依据具体的证据才行。 比如说借款用途的相关凭证,像购买家庭用品的发票、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的转账记录等,还有借款合同等文件。 要是没办法清楚地确定债务的性质,那就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女方就需要一起去偿还了。 总之,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实际的证据作为依据,来确定女方到底要不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外借款5万元,债权人小胡要求小李共同偿还。小朱称借款用于家庭装修,但拿不出相关凭证。小李表示自己不知情且不认可为共同债务,认为如果是小朱个人债务,如用于赌博等,自己不应偿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借款用于家庭装修,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李有偿还义务。 2、由于小朱拿不出借款用途凭证,无法证明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根据现有情况,小李可以主张此为小朱个人债务,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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