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夫妻欠款双方孩子都有义务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二婚夫妻在面对欠款问题时,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
这是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去偿还,与子女没有关系,子女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不过,当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时,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这里要注意,要是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如果自愿偿还,那是可以的;要是不愿意偿还,法律也不会强制要求。 要是子女出于个人意愿,主动为父母的欠款承担责任,这完全属于他们的个人行为,法律并不会强制要求他们这么做。 总而言之,二婚夫妻的欠款多数情况下是由夫妻双方来负责的,子女一般没有直接的偿债义务。 但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比如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可能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承担部分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二婚夫妻。小朱在婚后产生了一笔欠款。小朱去世后,留下了一些遗产。小胡是小朱的儿子,小朱生前的债权人要求小胡偿还这笔欠款。小胡表示这是父亲的个人债务,自己不应偿还。但债权人认为小胡继承了遗产就该还钱,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该欠款是小朱个人债务,按规定本应由小朱个人财产偿还。小胡无偿还义务。 2、由于小胡继承了小朱的遗产,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小胡需清偿小朱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若超出遗产价值部分,小胡不愿偿还,法律不会强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