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谁偿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共同债务,一般是由夫妻双方一同来进行偿还的。
1、倘若夫妻双方针对共同债务事先有过约定,那就按照他们所约定的方式来处理。 比如说,约定由其中一方来承担全部债务,或者约定按一定比例分担债务等。 2、要是没有约定的话,通常就会用夫妻共同的财产去清偿这些债务。 3、然而,要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不足以清偿所有的共同债务,又或者夫妻双方明确约定了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债权人也知晓这个约定的情况,那么就需要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如何清偿债务; 要是协商不成,就只能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来做出判决。 4、当夫或妻其中一方不幸死亡时,活着的那一方应当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承担起清偿的责任。 总而言之,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准确地确定责任主体以及偿还的方式,以确保债务能够得到合理的清偿,避免出现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婚姻期间产生了共同债务。双方事先没有对债务分担做约定,后小朱去世。小李认为自己不应独自承担债务,而债权人小胡则要求小李全额偿还。因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双方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事先无约定,一般应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且一方死亡时,在世一方应当承担婚姻期间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所以小李有清偿债务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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