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债务离婚时法院会一并处理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内债务在离婚时通常会被一并处理。
2.在一般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夫妻共同来偿还。 法院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会考量多个因素。 首先是债务的性质,例如是因家庭生活日常开销所产生的债务,还是因特殊投资等产生的债务。 其次是债务的用途,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像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或者是用于共同经营,比如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所产生的债务,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那么这类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 3.然而,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举债用于个人消费,且此消费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该债务就应由举债方个人承担,在离婚时另一方无需对此债务进行偿还。 4.总之,法院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的认定和妥善的处理,其目的就是为了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过程中债务问题的处理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对于婚内债务的承担产生争议。其中一笔债务是小朱擅自借款用于个人投资,未告知小李且收益未用于家庭;另有一些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双方就这些债务究竟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擅自借款用于个人投资的部分,因其未经小李同意,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根据相关规定,此债务应认定为小朱的个人债务,小李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2、而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属于因家庭生活日常开销所产生的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离婚时小朱和小李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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