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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前的个人债务离婚后要共同承担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离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其责任由债务人独自承担,离婚之后,另一方没有义务一同承担。
2.依据法律条文,倘若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以个人名义去背负债务,且这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的生活需求,那么这类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仅仅属于债务人个人的债务。
3.不过呢,要是该债务是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是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背负的,这样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之后,双方就需要共同来承担责任。
4.当到了离婚这个阶段,对于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本人去主张自己的权利,是不能向债务人的配偶去主张的。
但要是债务人把这个债务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等相关情形当中,配偶或许就需要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绝对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了一笔钱,这笔钱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后来小朱和小李离婚。债权人小胡向小李主张共同承担这笔债务,小李认为这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小朱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需求的债务本应是个人债务,小李离婚后无承担义务。
2、若小朱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就是共同债务,小李需承担相应责任。此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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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3: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