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欠账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内欠账的处理的确需要依据具体状况来判别。
2.倘若此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像是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亦或是用于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比如共同投资的生意所需资金等,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这类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义务共同承担。 3.相反,如果该债务明确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为了自身的娱乐消费而欠下的款项,并且这些消费并未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那么就由欠债的那一方个人来承担。 4.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定要妥善保留好与债务相关的各种证据,像借条能清晰表明债务的形成,转账记录可以证明资金的往来等。 到了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该债务的分担方式,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定。 总之,必须明确债务的性质以及用途,这样才能合理地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离婚冷静期内,小朱因投资生意欠下债务。小李认为这是小朱个人行为,不应算夫妻共同债务;小朱则称投资是为家庭日后生活打算,应共同承担,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投资生意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者该投资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需共同承担。 2、若小朱投资纯粹是个人行为,且收益也仅归其个人,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该债务应认定为小朱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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