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后夫妻离婚了债务还要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在离婚之后,夫妻共同债务通常还是需要双方一起偿还的。
要是这债务确实是夫妻在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即便两人已经离婚了,双方依然要对这个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2.然而,如果债权人明确表示同意其中一方单独承担该债务,又或者一方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这个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和共同经营,并且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同时也没有将其用于自己的个人生活,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没有举债的那一方就可以主张自己不承担这个债务。 3.总之,我们必须依据债务的具体性质、用途以及离婚时双方所达成的约定等这些因素,进行综合的考量和判断,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在离婚之后,债务的承担主体到底是谁。 比如,对于一些因一方擅自投资而产生的债务,如果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且该投资与夫妻共同生活和经营无关,那么在离婚时,未参与投资的一方就可能无需承担这部分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面临一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偿还问题。小朱称这债务是小李擅自投资产生,与共同生活经营无关,自己不知情不应偿还。小李则认为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债权人小胡不知该向谁索要债务,小丽和小静作为双方朋友,对债务归属也有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 1、若小李能证明债务是擅自投资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小朱也不知情,小朱可不承担。 2、若小李无法证明,按照法律规定这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产生的债务,小朱和小李需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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