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全部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的债务承担并非绝对由一方负责。
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 像那些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比如购置房产的贷款,以及日常消费所欠下的款项等,都属于共同债务范畴。 然而,要是能够证明某笔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并且这些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就由这一方个人来承担。 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首先应该协商决定债务的承担方式。 要是协商不下来,就由法院依据债务的性质、形成的原因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各种因素来做出判决。 倘若一方承担了所有的债务,之后却发现该债务实际上本应双方共同承担,那么他是可以在离婚之后向另一方进行追偿的。 这就要求离婚双方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务必清晰明确债务的归属和承担方式,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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