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前,丈夫所背负的个人债务通常是由他自己来承担的,妻子并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
不过,要是这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当中,像是一起过日子所产生的各项开销,或者是用于共同经营的生意,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妻子就需要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 比如说,丈夫借了钱拿去做家庭装修这种属于共同生活的支出,那妻子就有义务去偿还。 判断的关键之处就在于这个债务到底跟夫妻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利益有没有关联。 倘若仅仅是丈夫个人的消费行为,并且这些消费并没有用在家庭等相关方面,那么妻子就没有必要替他去还债。 总而言之,一定要依据债务的具体性质以及用途,来准确地确定妻子是否有义务去偿还这笔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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