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账离婚时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赌债原则上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涉及离婚的案件中,配偶一方因其参与赌博行为所欠下的债务,将不再需要另一方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据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所谓的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指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先前承认(如通过书面文件或口头表达等方式)并以此表达的共同意愿所导致的债务,同时还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为了维持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向外举债所形成的债务。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的产生源于赌博活动,那么它则应被视作为违法的个人财务责任。 因此,当涉及到离婚诉讼过程中的债务问题时,如果能够证实该借款事项确实属于赌博性质,那么法院将会判定该笔债务属于该放贷方的个人债务,对此应当由其自行负责清偿。 然而,需要注意是,相关的证据提供和证明责任通常落在主张该债务并非赌博性质的一方身上,此方必须要出示充足并且真实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例如通过相关的证人证词、文字记录、实物凭证等手段来证明自己的陈述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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