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一套房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施行者向配偶双方共有的房地产标的物进行强制执行时,必须满足特定条件方可。
即若负债实质上属于已婚伴侣之间的共同债务,又或者称为某一方的单独债务,然而该房产恰恰属于被执行人所拥有的权益范围,再加上倘若执行行为并不对被执行人和其所扶养家属维系日常生活所需产生干扰或妨害,此时,法院方有权通过相应司法程序启动强制执行措施。 然而,在此过程中,法院会优先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居所使用权与居住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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