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后的债务算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共处期间所产生的诸多问题中,关于债务是否属于共同责任的争议可谓首当其冲。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给出定论。 只有通过具体分析,才能得出准确无误的结论。 倘若在婚姻关系破裂之后出现的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的需要、为维持家庭的正常运作以及财产的共同管理而做出决定,则通常被视为共同之债。 然而,如果证据显示,这笔债务仅仅为一方私利考虑、另一方对此事毫不知情,且从未从其中获得任何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下,这笔债务很有可能被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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