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际,对于债务问题的处理方式无疑首先要考虑的便是此项债务究竟属不属于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责任。
倘若经确认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就应依照法规规定依法履行偿还责任,并无异议。 然而若此债务纯粹源于某一方的个人行为或异常开支,那么负责借贷的一方将独自承担还债义务。 譬如说,当某一方因为参与非法的赌博活动或是陷入毒品成瘾等种种不良嗜好而产生了大量债务,在此情况下,这些债务往往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至于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进行的任何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借款,如果债权人主张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他们就必须提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意向才进行借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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