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离婚了会执行前妻的唯一住房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法院通常并不会对前配偶的唯一居所实施强制执行。
然而,若是此笔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的债务范畴之内; 亦或是该前配偶名下的唯一房产显著超过了其实际生活需求,并且这处房产可以满足保证这位前配偶及与其共同生活亲属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所需的居住条件,那么,这处房产就存在着被强制执行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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