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债务问题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分居过程中所积累下的债务负担,假如其产生的原因符合了为维护夫妻共同的生活品质和经济状况,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建立在夫妻双方真实意愿基础之上的话,这类债务理应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责任,需由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然而,若是某一方通过个人名义举借的债务,其额度已经超过了正常家庭日常开支所需,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将这部分债务划分为个人的债务责任,由实际承担负债的那一方来独立承担还款的义务。 例如,如果债务源于某一方的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毫无疑问,这些债务都应该被认定为个人的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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