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什么属于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间的共同负债通常涵盖了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各类负债。
例如,购买各类日用必需品、支付子女教育开支、承担医疗费用等等。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相关文件或有一方在事后予以确认等情况下产生的共同意愿所导致的负债,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负债,也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负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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