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后一方的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分居之后,对于一方向外所欠的债务,如果该笔债务并未被用于支持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仅仅是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表示的情况下,那么一般将其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和义务。
然而,如果债权人为证实相关债务实际上涉及到了夫妻共同生活等方面的支出,那么这笔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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