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债务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间由于分居导致的财务负担中,对于那些考虑到家庭的财务状况,为满足共同消费和商业运作而欠下的债务,以及那些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所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负债,这就意味着负债要由夫妇二人共同承担。
然而,倘若有证据显示该债务并未用于共同生活(例如教育子女、房屋维护等家庭开支)或其他与家庭相关的开支,而是完全出于单个成员个人原因(如娱乐消遣、生活琐事等)举债,那么这笔债务便应归咎于借款人本人,只有他或她才有义务进行偿还。 例如,若某一方在离异事件发生后因为个人嗜好赌博而欠下的债务,该笔费用便自然属其个人欠款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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